问:什么是技术合同?
答:技术合同是技术受让方(委托方、甲方)与技术出让方(受托方、乙方)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问:什么是技术合同登记?
答:一般情况,技术合同乙方持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申请认定和登记。经认定和登记的,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发给认定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经认定和登记后,当事人享受国家和本市的有关优惠政策。
问:为什么要进行合同登记?
答: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1
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乙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所得税
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不享受所得税减免。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经认定登记后,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由委托方(甲方)加计扣除。
4
奖酬金
经认定的四类技术合同,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提取奖酬金,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酬支出,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